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十三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書面、郵件或傳真方式發出,應出席董事10名,實際出席董事10名,會議有效行使表決權票數10票,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繼續利用閑置自有資金開展證券投資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投資情況概述
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7月23日通過并披露《關于自有閑置資金擴大證券投資范圍并提高投資理財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21)。為順應市場和監管規則變化,提高公司投資穩健性,防范控制風險,公司對原證券投資范圍進行調整,2018年4月10日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披露《關于自有閑置資金調整證券投資范圍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9)。為了更大限度的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積極尋求探索更為豐富盈利與投資模式,2019年8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自有閑置資金調整證券投資額度的議案》。
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額度和投資范圍內,2021年度公司擬繼續開展證券投資業務,具體如下:
(一)投資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二)資金來源: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三)投資范圍: 1、風險等級為R1、R2的銀行理財產品、貨幣市場基金、國債逆回購及債券、債券型基金/資管計劃;2、混合型基金/資管計劃、股票或股權型基金/資管計劃。
(四)投資額度: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同時理財投資總額度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后凈資產的45%(含);其中,投資股票和股票基金、股權基金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后凈資產的15%(含)。
(五)投資額度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操作方式及審批程序
(一)證券投資的原則:公司證券投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注重風險防范、保證資金運行安全。注重與資產結構相適應,規模適度,不影響公司戰略及主營業務的發展。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聯席董事長牽頭組建投資執行團隊,制定執行具體投資運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個股的比例及退出的止損線,收益目標等。公司已建立了《證券投資管理制度》、《證券投資風險管理辦法》等相關投資制度,明確了證券投資管理規范、審批程序,以控制投資風險,同時根據證券投資的種類、特點和運作狀況,建立完備的投資決策機制、操作流程和風險監控體系,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從事證券投資。詳見《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證券投資風險管理辦法》。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制訂了《投資理財管理制度》、《證券投資管理制度》和《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對投資理財和證券投資的原則、范圍、權限、內部審核流程、內部報告程序、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能有效防范投資風險。組建了投資部和資金運營中心,強化證券投資團隊建設。同時,公司將加強市場分析和調研,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進展情況,切實執行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四、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堅持審慎投資的原則,在確保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公司閑置自有資金開展投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將在滿足經營性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的投資總額內適當配置證券投資產品及數量,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
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作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為:
1、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良好,為進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利用效率,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同時,合理利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積極尋求探索更為豐富盈利與投資模式,有利于提升自有閑置資金的利用效率;
2、公司制定了切實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風險,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3、同意公司自有閑置資金證券投資額度及期限的安排。
上述證券投資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該等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2020 年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3、《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證券投資風險管理辦法》。
特此公告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 年 12 月 29 日